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及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)的相关规定,现将“重庆市主城区船舶污染物接收、转运和处置工程”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。
一、工程名称及概要
工程名称:重庆市主城区船舶污染物接收、转运和处置工程
建设单位: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镇,长江右岸
项目总投资:9474万元
项目建设性质:新建
项目基本情况:新建300吨级船舶污染物接收泊位1个(兼顾水域清漂功能),以及相应配套工程,年接收处置规模为:船舶生活污水18.98万吨/年,含油污水0.4万吨/年,固体垃圾0.35万吨/年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
联系人:赵老师
联系电话:13996266299
地址: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黄山大道东段174号1幢
三、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:重庆利田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
联系人:黄工
联系电话:13618388993
邮箱:3753469@qq.com
地址:重庆市北部新区栖霞路18号金贸时代13栋1603号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址链接
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,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,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(注: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规定,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)。
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以下链接。
https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,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均可反馈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。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(以邮戳日期为准)的方式发表意见。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、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根据需要反馈。
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
2024年8月19日